前天晚上從退修營出來,帶著一個懊悔的心。
話說那天早上的講道是「事奉」,內容提到我們事奉會面對試探,其中一類就是「比謙卑、比屬靈」。當時只是一笑置之,雖會記著,卻未曾深究。
但在小組討論時間中,被咄咄迫問自己的事奉現狀,為何只聞樓梯響(其實是那人的以為罷了)、遲遲不見有人來,看我是個有能力的人、為何不積極事奉… …等等。
個人並不贊同那些迫問的內容:真的不敢苟同有能力就該事奉、無行動就十惡不赦。若一個人與神的關係出現了問題,要做的是從事奉崗位退下來,自我反省、檢視自己的生命,與神復和,才再出來事奉。我的事奉既然是教導,若我所教的我自己都不能行出來、不衷心地在相信,我不是成為了現代法利賽人嗎?我所教出來的,不也會步我後塵嗎?這於己於人於教會都不是好事。
有點離題。重點是,我被激怒了。
在之後的最後分享檢討大會上,我剛巧是最後一個分享的人,有兩個多小時去反覆思考這件事。於是,我明白到我受一次這樣的迫問,已經如此不高興、覺得世人都不明白我,如此孤單,如此不被了解,那我過去一段長時間時常追迫另一位弟兄,他的心情我突然就明白了。
我的咄咄迫人,不就是因為「比屬靈」、引致自義了?
然後,我後悔了。我得罪了這個弟兄、也得罪了神。
聖靈以另一個人的錯誤,提醒了我、我犯的更大的錯誤。
於是,我立志去向那弟兄道歉。道歉之時,我後悔得哽咽了。
求神的靈叫我們被此認罪、和解,以致我們的郡體能謙卑下來,彼此合一,成為神合用的器皿!
1 comment: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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