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June 2005

你今日表左態未?

本人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原因如下:
1.基於本人的雇員身份,設若有性傾向歧視法,本人將會因非同性戀者而反被歧視:因為一旦有同事宣稱自己是同性戀者(我們無從驗證是否屬實,就算對方有異性朋友,也可以說自己是雙性戀者),老闆若要裁員,礙於性傾向歧視法,可能先向異性戀員工開刀。但到時本人卻不可能控告老闆因本人是異性戀者而開除本人,因為這條法例顯然是偏幫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有違「平等」精神。
2.基於本人的基督徒身份,設若有性傾向歧視法,本人將會因非同性戀者而反被歧視:因為基督教信仰明確表示同性戀乃神所憎惡之罪,若本人要持守自身信仰立場,必將被判違法,到時本人卻不能以宗教自由之辯脫罪,因為這條法例顯然是偏幫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此亦有違「平等」精神。

其實作為一個基督徒,在香港這社會裡也是佔人口少於十份一之「少數」,所受的歧視也是不少。單就星期天要到教會聚會而不能上班,已經會遭到雇主的無理歧視,考核、晉升機會都能因此被貶低。若真要立法,為何不也為消除對基督徒的歧視而立法?

設若必須立法消除對性傾向之歧視,請一并立法消除對異性戀者、基督徒、天主教徒、回教徒、佛教徒、新移民……等等之歧視。

愚見認為,要得到別人的認同與尊重,絕對不是以立法此等高壓手段達成,反而要努力自強,做出佳績,叫世人都有目共睹才是。香港小小彈丸之地,當日尚在微時,何曾強制要發達國家不歧視我們?反而是自己奮發圖強,達至今日享譽國際之勢。要別人不歧視,只有自己做得好一途才是正路。

最後,本人也是有一些同性戀的朋友的,個人非單不歧視他們,更是彼此可以交流的。為何偏要立一些法例來厚此薄彼,形成更多的分化?
----
請支持「一人一信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

請將信件分別傳真或郵寄(白紙黑字較電郵為佳)至以下三個機構:
民政事務局:
傳真:(852)2591-6002;電郵:hab1@hab.gov.hk
地址:香港灣仔軒尼 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字樓
行政長官辦公室(特首辦):
傳真:(852) 2509-0577;電郵:ceo@ceo.gov.hk
地址: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中區政府合署中座五樓
平等機會委員會:
傳真:(852) 2511-8142;電郵:eoc@eoc.org.hk
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1號會展廣場辦公大樓20樓
抬頭寫:「致: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先生、特首曾蔭權先生、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鄧爾邦先生」

主旨可以寫:「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

寫完意見後,請記得加上署名及附上聯絡電話。

如果你支持這行動,請按上面指引發信給政府,然後將你的姓名、所屬界別電郵或傳真至香港性文化學會,並註明「支持一人一信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以便統計人數。

香港性文化學會電郵地址:info@sexculture.org.hk
傳 真:3105-9656 電 話:3165-1858

23 June 2005

出發

星期二是小組聚會的日子。

因為前星期天與組員的討論,決定要從自己做起:認真的參與小組活動,好好的預備查經、敬拜、經文應用等,我們都不約而同地準時齊集教會,且史無前例地準時開始、準時結束,並且好好地分享了對經文的理解與應用!

不再感到離開時比回到時更疲倦、更無力,反而是充滿喜樂,帶著立下的應用內容,快快樂樂的踏上回家的路。

看!一個微小的決定可以帶來多麼重要的轉變啊!

原來神要求我們的,從來就只是回轉:撿視自己的不足、承認、面對、轉變,向對的方向、神的方向重新出發!

求創始成終的神,與我們同在,繼續引領我們走這條天國的路。

20 June 2005

Tony Takitani

這是一齣根據日本作家村上春樹同名小說改編而成的日本電影。

就電影語言來說,取鏡很微觀,很少機會看到完整的人、事、物、場景,而且同一幕裡角度不變,彷彿觀眾是躲藏在某一點的偷窺者,有點疏離、而且不能盡窺全豹。

就課題而言,我會說是「孤單」。

這個男子,因為是日本人卻有個洋名而被排擠,父親又總是缺席、母親早逝,所以很早就習慣了孤單。想說習慣了就好,一生如此也毋妨。

但、一個女子翩然降臨他的生命,令他明白孤單就似困身牢籠。所以他抓緊機會,讓這個人生過客為他停留。這一段的人生終於有了色彩、有了活力。

好景當然是不常的,這個女子與他死別了,留下一室的華服,令他感到窒息。

於是他用捨棄去達至忘記。

而孤單也就繼續如影隨形,不休不止。

朋友說:這就是人生的常態,接受就好。
我說:這故然是人生的常態,但接受了並不等於好受了。

人活著,故然無人能全然被了解,但連試著與人交往、彼此分享這一步都不去跨出,是否有點悲哀、有點自殘呢?

生命,絕對值得我們更好的對待!

重生

過去一個月裡不用上課的日子,終於可以定下來想想教會、小組的問題。

跟不同的組員談過的結果,是原來大家都對目前的停滯不前、前路茫茫有很多的無力感。
其實大家都很希望有好的小組生活:彼此牧養、互相支持、同走天路。但為何會淪落至如今大家都是得過且過、苟延殘喘的地步呢?可能真的應了「沒有異象、民就放肆…」(箴言-29:18)的說法罷。

所以,大家決定從自己做起:好好的查經,恆常的讀經、祈禱、聚會,彼此互相鞭策、互為提醒。

我想,神的靈實在是在感動我們,叫我們真的為自己、為同伴的生命著緊!

求復興之火,不斷燃燒,點燃我們小組,也點燃全教會!

07 June 2005

知足

今天的新聞有一小段報導一個青春少艾因胸前平坦,羞於示人,所以接受了隆胸手術。但因一方填充物爆裂,造成不平衡的視覺效果,而且胸前留下疤痕,成為一生的烙印。

這,又是一個不知足的血淋淋的例子。

觀乎現今這個社會,女子不單要臉孔俏,還要身材妙,更要美白豐胸,諸如此類,數不勝數。為達目的,往往無所不用其極,千金散盡,仍可以意猶不足。

為的是甚麼呢?因為男性是眼目的動物,所以女為悅己者容?此其基本而已。

女性實在是很有爭競心的族郡:誰的眼睛水汪汪,誰的腿兒直又長,誰的鑽戒可比星光,誰的珠玉寶光流燦,甚至誰的老公是大老闆、大律師,誰的年薪多少……實在有太多的項目,窮一生的精力都根本無法滿足所有比試的要求。

而,女性的耐力是不容小覷的,所以一項一項的去比,其中的苦頭盡是打落牙齒和血吞的。

所以,我們會看見今天的這則新聞!

其實,甚麼才是好呢?

這又回到上次提到的拉結與利亞的情意死結上面了。
各有優勢,何不滿足於所有的,學會珍惜與感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