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August 2008

包容?還是信仰的稀釋?

我的姐姐是一個中國民間信仰的追隨者,卻嫁進了一個天主教的家庭。

當日作婚前輔導的時候,信誓旦旦的答應要讓將來的孩子在一個天主教的環境下長大。

大的孩子已經十三嵗了、小的那個都十嵗了,從來就不見他們一家去天主教堂做禮拜,反而每年春秋二祭,都會一家陪著我媽媽去燒香祭祖。

剛剛,我媽跟我說,這個周末我姐姐會帶她的兩個孩子過來跟婆婆學習怎樣“拜神”。

當所有人都覺得天主教比較包容、比較配合時代的變遷,讓不同信仰的人還是可以結合,而覺得基督教太過保守而食古不化的時候,其實沒有考慮到保護信仰純全的問題。

這樣實在有一點短視。

結婚不是兩個人的關係的完美句點,而是兩個人一起生活的起點。

看看這個實際的例子,如果真的對信仰認真的話,誰還敢讓一個不同信仰的人去教養自己的孩子呢?

這個也是當日耶和華神曉諭以色列人不可以與迦南的外邦女子通婚的原因。

以色列人的歷史也印證了,如果他們真的偏行己路,與異教的女子通婚後,就是不再繼續單敬拜耶和華神、改而也拜外邦的神的時候。

於是,信仰再也不是純全,已經夾雜了其他信仰了。

一路稀釋下來,真假已經再也難分了。

所以,為甚麼基督教在配偶的選擇上這麼嚴謹呢?


說實際一點,就是防患信仰稀釋於未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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