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朋友跟我說,她另外有一個朋友覺得李思敬可以說得不那麽學術性,也應該可以將所有外文都繙成中文令更多人可以明白。總而言之,就是不夠包容。
我覺得,如果一直以來有聼李思敬的講道的人,其實是該知道他的東西都有一定的難度,非要在人生有一定的體會、或信仰有一定的深度是不能聼得進去的。如果一定要說包容,可能是聽衆的錯誤期待罷。
這令我想到,反之,對我來説,如果有英文講道的時候,有中文翻譯的話對我很不公平。我寧可只聼英文或者是只聼中文,因爲有翻譯的時候,我的注意力會因爲留意翻譯是否準確而被分散。
如果我堅持別人包容我,是否就要廢除中文翻譯呢?
再另外一個例子,我有一些事、一些概念,是從來不懂得中文要怎麽說。如果別人因爲我平常說廣東話說得很溜,而覺得我應該是全中文對答的話,那是否也是沒有包容我?爲甚麽廣東話說得發音不凖的就可以包容他中英交集地說話,我就不可以?
以上種種,不是說我覺得其他人應該包容我,而是,包容究竟有沒有限度呢?是否應該是雙向的呢?
普遍對包容概念,似乎都是該從上而下的:好像學問高的要包容學問低的,語文能力高的要包容語文能力低的。。。
我們有否去想,要包容那些比我們學問、能力高的呢?譬如,我們的老師、傳道人等等等等?可能他們是根本不懂怎樣用我們聼得懂的方法來說、而不是要故意高深?
另外,在某一種語文的能力好(譬喻英文),是否一定在所有的語文的能力都好(譬如中文)?如果中文不足夠表達自己,而要說英文的時候,就是否理該被批評為看不起別人?
有一次我在臺灣的入出境櫃位,被檢查護照的時候,我只不過跟那個移民局的人說了一聲“HI”,他就一直對我說:“你是中國人,為甚麼不說中文(國語)。”
我不懂說國語當然是我的問題,但有否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批評我不說國語?這樣是否在包容我呢?我的母語始終是廣東話,不是國語呀!
所以,所謂包容,其實真的是有很多方面,很多層次的,我們跟別人的每一樣不同,都是要彼此包容的,而不是誰一定要包容誰,能力高的一定要包容能力低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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